【法官说法】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: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。”在医美服务中,医美机构不仅要告知总价,还应明确手术费、药品费、器械费等各项价格构成。若故意模糊价格信息或未事先明示,则涉嫌价格欺诈。 从合同法角度看,价格信息属于合同的重要内容,如果消费者是在对真实价格不知情的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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